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立足自身定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核科普融合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动核事业发展为导向,鼓励、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核科普图书、视频、文创等产品的创作和研发,运用多种技术手段丰富科普作品形态,为优秀核科普作品提供资金、技术、交流和推广等支持,为核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1.面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广泛征集优秀核科普作品和选题。未列入其他基金资助计划的申报项目优先。
2.作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资助总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每家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个人申报项目限1项。
4.重点扶持具有较高原创性、科学性、创新性、时代性、趣味性的核科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书、视频、文创产品,作品(或选题)应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有助于提升公众科学素质。
5.重点资助成熟项目,要求具备研发和创作基础条件,2026年7月31日前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对于需长期投入的项目,可根据其品牌影响力及社会效益申请阶段性扶持政策。
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年龄、职业不限,接受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方式,同一项目仅可选择一种申报方式。
本年度资助项目包括核科普图书、核科普视频、核科普文创产品等其他科普作品研发与创作共三类。主办单位支持上述成果孵化。凡接受资助的项目,须在项目成果的特定位置标注核科普融合出版基金项目LOGO。
包括核科普或科幻类作品。内容应科学准确、可读性强,富有传播价值。鼓励形式创新,如绘本、漫画、图解书、互动图书等。
申报原创作品须已完成不少于50%的书稿,且未公开出版;引进作品须已完成不少于50%的书稿翻译,并完成版权引进或提供明确版权主体。
所有图书最终须由中国原子能出版社负责出版。
同等条件下,以下项目优先资助:
1.围绕重大核科技成果与公众关注热点进行创作的科普作品;
2.由知名科普作家、核领域专家牵头或参与创作的作品;
3.具备系列化、数字化、融合出版潜力的原创作品。
支持原创视频作品,内容须围绕核科学相关主题,确保科学、准确、权威,同时应具备较强的可视性与传播力。申报项目须至少完成视频策划方案,明确传播目标与受众定位,并提交含推广渠道、策略与预期目标的传播计划。
形式包括动画、纪录片、科普短剧、系列微视频等,支持长视频或短视频矩阵创作。短视频一般不超过5分钟,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适合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长视频可对核科学领域的某一主题进行深入解读,应保持结构紧凑、逻辑清晰。
项目结项时,单个短视频播放量不低于10万次,单个长视频播放量不低于5万次。
以下条件优先资助:
1.聚焦核科学常见误区与谣言澄清的辟谣类系列视频;
2.由科普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作者(科普大V)主导或参与的项目;
3.已有一定传播基础、具有较高社会关注度和潜在传播量的项目;
4.形式新颖、互动性强、适合多平台分发的视频内容。
以核科学知识、技术成果、重大设施等为主题的原创科普文创及其他相关作品。作品应兼具科学性、趣味性、实用性和传播性。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科普模型与教具:核设施模型、科教玩具、互动实验装置等;
2.数字及多媒体产品:交互课件(H5/PPT)、小游戏、数字展览、AR/VR体验项目等;
3.实用文创产品:与文化、教育、生活用品等结合的设计产品;
4.科普平面作品:科普插画、漫画、挂图、摄影集、海报设计等;
申报项目须已形成初步设计方案或原型,具备明确的创新点、科普目标和应用场景。结项时须提供实物样品、数字产品原型或可展示的完整作品。
同等条件下,以下项目优先资助:
1.设计新颖、互动性强,适合线上线下多场景推广应用的系列化产品;
2.与学校、科技馆、博物馆等教育场景结合紧密的教具、课程或体验项目;
3.已有合作推广渠道、具备市场转化潜力或可持续开发能力的项目;
4.聚焦重大科技工程、前沿成果或公众热点,有助于打破误解、传播核科学文化的作品。
申报单位(个人)填写《核科普融合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的纸质版电子扫描件、策划方案、样书/作品过程样、保密审查证明等申报材料发送至caojing@aep.com.cn,邮件标题为“核科普融合出版基金项目申报”。
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由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进行材料审查;对于通过材料审查的申报项目,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资助,评审结果上报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后,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报主体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意见。
最终确定资助的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将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集中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资助经费。
2026年3月,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材料审查与线上/线下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重点包括项目进展与计划一致性、阶段性成果质量、经费使用合规性等内容。
接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形成的作品成果须在通过审核后由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委托出版和发布。申报单位或个人如无法按时完成项目,须提前15天向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如申报单位累积延期6个月后仍不能完成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有权追回其全部受资助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曹老师 13716896907
李老师 18519100896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核科普融合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书
中国原子能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来源:“中核智库”微信公众号
编辑:曹 晶
审定:邹 贞
